近段时间代理王某(购买方)要求朱某支付违约金的案件,朱某一直以该房产目前尚未过户到自己名下,未登记在其名下主张合同无效,我方认为房子虽然未过户,但房子已经实际属于朱某所有,有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的合同作为证据,房屋买卖合同有效,朱某构成违约。
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构成违约,应当支付王某违约金,这样王某的债务就得到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