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某与丈夫结婚5年,小孩4岁,婚后房屋一套,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。
王某非常喜欢小孩,希望通过律师争取到小孩抚养权,财产分割可以谈。
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为王某制定了一套方案,王某也在第一时间配合实施,后经过收集大量证据并整理运用,开庭审理过程中,法官对哪一方抚养小孩更有利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。
最终法院认为小孩归女方抚养更为有利,判令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,因小孩归女方,为了确保小孩有房居住,房产也判给了女方,该案件大获全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