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运云律师亲办案例
成功追讨房产买卖违约责任
来源:张运云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3-11
浏览量:242

基本案情:

2015年4月份,易某(买方)与钟某(卖方)签订了一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,易某购买钟某位于布吉的一处房房地产,成交价170万元。合同签订后,易某支付了定金,因房价上涨,钟某不想按照合同价履行,让易某加价30万元,易某认为该要求太无理,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,易某则毫无忌惮地说:”目前该房产还不是我的,我只是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,房产不在我名下,买卖合同无效,一点都不怕你“。易某与钟某多次沟通无果,声称要起诉钟某,不料遭到钟某言语威胁。

本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给钟某邮寄了一份律师函,主要内容为钟某违约不卖房,要求其承担30万的违约责任,钟某收到律师函后还致电本律师,言语中带有讽刺与挖苦,面对这种情形本律师一句话回绝了他:你需不需要赔钱由法院说了算,你有什么话留到开庭说。“

开庭前,钟某多次骚扰易某,我告知易某不用担心,不要因此乱了方寸。

经过开庭审理,钟某愿意赔钱,但只愿意赔10万,易某不愿意,庭后最终双方调解,由钟某向易某赔偿17万元,此事了结。

律师点评:在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时候,不要惧怕对方的威胁,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应对,气焰嚣张并不影响权益的维护。本案易某为了尽快拿到钱,作出了让步,否则由法院判决可能赔偿更高,当然律师的目的是解决纠纷,一切最终还得以委托人的意愿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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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运云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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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运云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7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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